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创新能力,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7号)和《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市质〔2016〕364号)的要求,我委现开始受理2017年度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请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资助,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注册满2年(含2年)以上,且守法经营,纳税信用、财务状况良好;
2.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