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资助额度 (优惠政策) |
成立时间 |
销售收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条件 |
备案 |
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
申报 时间 |
备注 |
国际营销网络建设资助 |
单个境外项目资助最高50W,单家企业、商协会最高10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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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境外销售渠道的企业或机构 1.申请主体拥有自主品牌,有实际进出口业绩; 2.在境外已设立2个或以上企业或机构,从事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活动,且运营正常; 3.境外建有营销网络,实际投资总额达50万美元。 |
境外项目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近三年在项目所在国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
项目人员 |
常年受理 |
保险费通知书复印件; 保单明细表复印件;保费发票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 |